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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移民途徑: 2022 年 2 月 24 日的聲明(Statement UIN HCWS635)

凱文·福斯特( Kelvin Foster)

政府今天宣布改變英國國家(海外)移民途徑。

2021 年 1 月 31 日,英國為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持有者及其家人推出了定制的移民途徑。這途徑反映了英國對那些選擇在 1997 年香港回歸中國之前,通過獲得 BN(O) 身份並在中國通過《國家安全法》之後,選擇保留與英國聯繫的香港人的歷史和道義承諾,這嚴重影響了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該途徑已取得巨大成功,自該途徑開通以來,已有 103,900 份申請。現行規定允許BN(O) 身份持有人的成年子女申請成為授養人,前提是他們與其 BN(O) 父母同時申請,並且是其父母在香港、英國或皇家屬地 (the Crown Dependencies) 的家庭成員並且出生於 1997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但是,由於他們的 BN(O) 父母不希望申請,因為他們不是父母家庭的一部分,或者他們目前無法進入 BN(O) 途徑,因而無法同時申請。

考慮 BN(O) 的家庭單位是正確的,但這對 BN(O) 身份持有者的家庭造成了不公平的結果,基於他們的年齡足以註冊BN(O) 身份,而他們 18 至 24 歲的弟弟妹妹無法進入該途徑。解決這個問題是正確和重要的,因此政府已決定允許 1997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出生且至少有一位 BN(O) 父母的 18 歲或以上的個人獨立申請該BN(O) 途徑。

該途徑仍需滿足該路線的所有其他適用性和資格要求,包括六個月的維護資金( Maintenance Fund) 以及申請人通常居住在香港、英國或英國皇家屬地的要求。申請人還需要支付該途徑的現有申請費(如果申請 30 個月申請期,則為 180 英鎊,如果申請五年申請期,則為 250 英鎊)以及移民健康附加費(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他們將能夠由他們的伴侶和 18 歲以下的孩子加入英國。在英國五年後,BN(O) 途徑上的人,將能夠申請定居,再過 12 年之後可以申請入藉,以獲得公民身份。

我們打算在 9 月對移民規則進行修改,這些修改預計將在 10 月生效。本屆政府致力於確保那些計劃以英國為家的申請者在此開始生活時感受到其充分的支持和歡迎。與那些已經通過 BN(O) 途徑來到英國的人一樣,這個額外的隊列將可以通過由提升住房和社區部領導的歡迎計劃,獲得可用的規定。1迄今為止,該計劃已提供了高達4310 萬英鎊的一藍子支持。

我們期待著歡迎那些希望以英國為家的個人申請。

參考資料: https://questions-statements.parliament.uk/written-statements/detail/2022-02-24/hcws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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